但社會並不是那麼容易饒恕人;而犯了嚴重的罪的人往往不能饒恕自己, 所以就從神和祂的教會割離了, 因為他認為自己必會受到定罪。...多得赦免的, 愛也就多, 而且非常擅長於挽回其他需要赦免的人。這不是說有何人不需要赦免, 但卻有一種情形是膚淺的悔改, 只是言詞上的, 而不是信念上的, 會產生出法利賽人的態度。這種心態很容易定罪別人丟臉的行為, 因為這樣論斷有助於抬高自我, 像大衛對拿單的比喻所作的反應, 宣告審判。可是他一旦領會到自己就是討論中的那人, 是應受定罪的, 就能除掉所有偽善, 能夠在神面前一五一十地招認一切。大衛若沒有對罪深切悔悟, 對於赦免、潔淨與更新沒有把握, 就絕對不可能成為大眾的詩人。他的作品對於每個世代和人類的每個處境, 都是很合適的。
(丁道爾舊約聖經註釋撒母耳記上下 增註:拔示巴事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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