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年, 我來柏林一年了。
三個星期, 我到柏林後開始去小組就三個星期。
三個星期, 我做了人生最重大的選擇, 成為一個基督徒, 改變了我的生命。
三個星期, 好像認識他不過三個星期, 我就喜歡他了。
之後稍微好點, 我們認識八個月了, 雖然有兩個多月都在不同的國家。現在,
一個星期, 我努力把一切推回原點, 因為你也沒變, 把我的希望摔碎, 你開窗的那一刻。
回到, “你為甚麼抽菸?“那一天,
一年, 就這麼原地打轉, 但我的確是變了。
本來, 我想既然你也戒不掉菸, 為甚麼我要戒掉我戒不掉的想念。但我變了。
變了, 我自願要去帶幼兒了; 變了, 我不憤世忌俗了; 變了, 我開始等候神了。
變了, 我是變了。從那刻起, 定睛在神身上起, 我想, 我會慢慢改變。
即使, 想念終究戒不掉, 但想念的對象還是會變的, 因為你不變無所謂了, 我一直在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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