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剛讀文法讀到很煩,
拿起聖經看了一下今晚的經節跟下星期我要帶的部份,
想到昨天他說要爭取在這邊的公司工作的機會,
無論他最後是不是選這公司,
想到他說如果他女朋友願意來, 他會考慮留久一點,
想到這或許又是神給我的考驗, 要等我完全可以定睛在神身上,
而不是把他帶走讓我逃避。
忽然, 一抬頭, 窗外, 飄著雪。
心頭, 暖乎乎的。
斷斷續續的寫著網誌轉也間也五年
13 年前
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 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倣, 就是要愛人如己。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(馬太福音二十二37~4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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